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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国现行的土地批租制度是从香港引进来的。香港的土地全部是英国政府从中国长期“租”去的,到期归还。所以没有永久的土地私有权。于是,香港发明了一套独步天下的土地批租制度。就是政府把临时属于英国女皇的土地按不同的年期(一般短于香港作为殖民地期限的99年)批租给私人,再由私人开发、投资、转手交易。这是一种相当特殊的土地产权制度,主要优点是政府通过批租土地可以获取收入,同时又照样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。


  ●国土资源部要求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
  ●一块土地争议28年 村民手拿宪法告赢县政府
  ●完善征地制度 消除土地价格剪刀差
  ●土地整理项目向基本农田倾斜
  ●让有限土地发挥最大效益
  ●国土资源部考虑“勾地”制 土地上市前先“竞价”以免流拍
  ●应探索农村土地产权改革
  ●开发商囤积土地要交违约金
  ●不能改城镇土地出让制为年租制
  ●城市化要谨防土地流失
  ●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改革若干思路
  ●巩固建设用地 保持成果防反弹
  ●国外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理的启示
  ●5类土地纠纷法院必须受理
  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受理范围
  ●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影响合同效力
  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求支付土地补偿费应予支持
  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的行为无效
  ●开发区管委会无权卖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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